关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及省委十一届六次、省纪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构建学校惩防腐败体系,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证,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通知要求和省直机关工委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惩防体系建设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1、党委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第一责任人,对构建惩防体系负总责。
2、成立以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委员和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3、各年级部主任、各处室主任、各项重要工作(招标、采购、招生、外联、重大活动等)牵头负责人是本部门、本项工作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道德防线。
1、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法律法规、优良传统教育和正确的权力观、荣辱观教育。
2、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加强对负责财务、采购、招生、招标、外联等重要岗位人员的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与未央区检察院、法院携手开展以“自重、自警、自醒、自励”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法制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发挥保证作用。
1、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学习,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将反腐倡廉作为中层以上干部的重要培训内容,坚持每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参加一次示范教育或整合教育。
2、健全决策程序,加强源头治腐力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招标、招生以及较大额度的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制度。
3、强化监督机制,规范管理和行为。
(1)加强党内监督,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监管制度。
①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②对新任职干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的制度。
③对人事、财物、基建等重点岗位的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的制度。
④每学期检查一次财会人员的财务活动的制度。
⑤对重要活动的重大开支实行监管制度,防范问题发生。
⑥每年对中层以上党政干部贯彻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保障党员权利、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民主监督,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①每年请省教育纪工委对我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②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校长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由主管财务副校长通报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③每年在全校教职员工中进行一次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优树模、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④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⑤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
中共陕西省西安中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