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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中学学生形象要求

所属分类:教学管理     阅读次数:904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3-31

  为了树立西中学子“志存高远、勤奋踏实、优雅大气、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要求。
  一、正直善良,志存高远
  1.正直善良,明辨是非,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有是非观念和正义感。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上进心和集体荣誉感。
  2.兴趣广泛,全面发展,有高尚的志趣和情操。
  二、严于律己,勤奋踏实
  3.守时守纪,严于律已,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时间观念和纪律观念。
  4.勤奋好学,立志成才,学习踏实认真,精益求精,有恒心和毅力。
  三、谈吐文雅,举止文明
  5.谈吐大方,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待人热情礼貌,有良好的道德涵养和行为习惯。
  6.爱护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爱护公物,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仪表端庄,朝气蓬勃
  7.穿戴整齐,自然大方,不刻意追求穿着打扮,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爱美追求。
  8.不沾染不良习气,犯错误后能积极改正,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观念。
  9.体贴父母,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有爱心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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