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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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