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陕西省西安中学门户网!

今天是:2024年11月30日 星期六 00:37:11

当前位置:首页 > 融媒体 > 通知公告

返回

>

陕西省西安中学教师办公电脑管理办法公告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807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11

                                 (2010年10月8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1、教师办公电脑是教师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用现代化工具,学校为每位专任教师配备一台,由学校采购、发放,实行专人、专机,使用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学校配备新电脑,原电脑不予回收。
    2、教师对电脑具有使用和保管的权力和义务,不得转借他人或作其它用途。严禁利用办公电脑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观看与教学无关的影像资料;不得上网聊天,不得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浏览反动、色情及不健康网站和网页。
    3、教师要正确使用、操作电脑,做好电脑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压、防碰等工作。为防止电脑感染病毒,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外带光盘、软盘、U 盘工作时,应先执行杀毒操作。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个人使用电脑的水平和能力。
    5、电脑下发时,已经配置了相关的软件,非工作需要应避免非正常软件的使用。
    6、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电脑使用不足四年的,应将电脑交回且应保证完好。退休时,所配电脑使用已满三年,原则上归个人继续使用,不满三年的,应将电脑交回。
    7、电脑维护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一年内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联系商家免费维修(免费项目要符合商家招标承诺),一年后的维修费用教师自己承担。
    8、教师应当对重要的数据资料,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重要资料,避免因电脑维修造成数据资料丢失。
    9、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 © 2022-2024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12318号-1

技术支持:至成科技

+ 120年校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