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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高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225     发布者:招生办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6-10

 

各位高考考生:
    

    凡有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应届考生请尽快到西安中学招生办领取表格并于615日前将《定向西藏申请书》交西安中学招办杨老师处,未领表的同学视为放弃。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西安中学招生办
                               2014
610



    附:

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有专门规定

2005-06-01 00:00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藏大学和西藏民族学院9所普通高校今年计划在陕招收定向西藏就业学生30名。根据教育部要求,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方可报考,其报名和录取办法、在校待遇、毕业进藏工作等,都有专门的规定。

   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考生填报以上9所院校的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志愿时,除按省招办要求填涂志愿表(卡)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书面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书面申请由县(区)招办收集,汇总到省招办将其扫描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可在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照顾投档。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必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国家补助培养经费。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其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方面费用,国家给予补助。每生每年总计可享受国家补助经费8840元。

   毕业进藏就业统一安置。根据有关规定,学生本科毕业后,进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毕业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由培养学校负责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或人事厅(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其他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事厅),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负责安排毕业学生的就业具体单位。

   违约必须赔偿。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必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培养学校要按规定收回违约毕业生国家财政补助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而且要将其行为将记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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