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 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200 发布者:招生办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09
陕试普招〔2015〕5号
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
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西安文理学院及省内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在线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
(二)缴费
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35元。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与目前缴费系统关联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
(三)准考证和成绩记录表打印
报名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考生报考外语口试的语种必须与本人高考报名所填报的外语语种一致。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名通过后统一在西安文理学院参加考试。
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将外语口试报名时间、方式通知考生,并明确告知考生,逾期或不按要求报名的,概不受理。
考生可登录西安文理学院网站查询各考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并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外语口试报名。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内容
省考试管理中心安排有关专家负责制定外语口试说明,并由西安文理学院于考前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命题、制卷及保管
外语口试试题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安排有关专家命制。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四、人员选聘与培训
各考点要认真做好主考、口试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口试教师原则上从本校选聘,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且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外语口试。
各考点于
各考点要做好口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西安文理学院向每个考点选派两名教师,参与培训及考试组织工作。
五、口试实施
外语口试于
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口试准考证》和《成绩记录表》,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口试,逾期不予补考。
各考点院校要认真做好外语口试组织工作,早作准备,安排布置好考点和考场。考点要有醒目标志,正门内有详细的考生候考地点、考场示意图以及导向路标。考场周围要设警戒线,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各考点务必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各考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外语口试期间,各考点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全程进行督查,并协助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六、评分与成绩报送
口试工作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口试全程要有视频监控录像,视频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及时汇总口试成绩记录表,完整、安全地移交给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负责将考生成绩录入计算机,刻制成信息光盘,将成绩记录表分市(区)整理成册,于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联系人:封 辉 联系电话:029—85221776)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考试中心。
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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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