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1032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06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1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通过各年级各班民主选举推荐,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高二年级4班雷昊锟同学为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高二年级文科2班王林溪同学为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情况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全校师生均可实名向学校如实反映情况。
二、公示要求: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诽谤诬告等行为。
三、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
联系电话:86537096
陕西省西安中学学生处
2021年5月6日
下一篇:公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