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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中学早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常规要求

所属分类:教学管理     阅读次数:851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3-30

  早操
  一、早操铃响后,学生应完成在指定区域的集中,整队时听从口令,做到快、静、齐。做操认真、有力,动作到位,有节奏感。做操结束后,听从口令,有退场秩序。
  二、各班严守做操纪律,指定专人进行考勤,对无故缺勤和迟到的学生,查明原因进行教育。
  三、早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老师负责巡回辅导,出勤情况表现及质量由班主任负责检查,德育处、学生会负责检查各班人数,督促全校做操纪律做操质量,处理偶发事件,并做好评比工作。
  课外体育活动
  一、加强对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各处室要继续加强对课外活动的安排和协调,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得移作它用
  二、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生证在体育器材室借取器材。并在指定地点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器材,不得延误,坚决杜绝把器材带离操场的行为。
  三、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平时应经常向学生进行活动中的安全纪律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四、对在活动中遗失或非正常损坏的体育用品,要追究原因,照价赔偿。
  五、严禁私人器材进入运动场,每位学生发挥主人翁精神,合理使用并爱护场地、器材和设施,如有违反按《西安中学运动场地管理条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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