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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中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会章程

所属分类:教学管理     阅读次数:822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3-30

  一、总  则
  陕西省西安中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会(下称“研究会”)是全校青年教师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的群众性组织。研究会在校教科研室的领导下,负责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组织青年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并承担校教科研室部分教学科研任务。
  二、会  员
  1.凡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本校在职教师,承认本章程者,均为研究会会员。
  2.研究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受教育和接受再培训的权利;
  (3)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该会的权利。
  3.研究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遵守研究会章程,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研究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4)对研究会的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组织
  1.研究会隶属校教科研室。
  2.研究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文、理科各1名),共同负责研究会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具体活动的安排。
  3.研究会可聘请部分专家、特级教师进行指导。
  4.研究会下设中心组,中心组成员须具有下列条件:
  (1)是研究会正式成员;
  (2)教学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研究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乐于承担并能出色完成研究会分配的任务。       

  四、活动
  研究会在校教科研室的指导下创造性地自主地开展下列活动:
  1.组织会员加强教育理论学习,学习采取自学、讨论交流与听报告等多种形式。
  2.组织会员开展听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活动,努力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深入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
  4.组织中心组成员完成校教科研室部分短期和长期科研项目。
  五、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教科研室。


                     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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