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各类证明程序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876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1-24
各位学生及家长:
为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学校开具各类证明的程序通知如下:
1、在校学生证明,由校招生办开具。
2、高考成绩证明,请持高考准考证或高中毕业证到校档案室查实后,由校办开具。
3、毕业会考成绩证明,由校教学处开具。
4、外出参加体育、艺术类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证明,由高三年级组长开具。
5、学生证补办及验印,由德育处负责。
6、学生政审材料及表现证明,由班主任出具,校办验印。
7、教育储蓄证明,由校办开具。
8、学生去国外留学相关成绩由招办提供原始成绩证明,宣联处负责出中英文单,校办盖章。
陕西省西安中学
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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